问:如果公司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超过了当年工资薪金的2.5%,可以结转扣除,是不是只能在以后5年内扣除?
答: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第四十二条规定,除国务院财政、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,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,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.5%的部分,准予扣除;超过部分,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。
根据上述规定,企业实际发生的超过扣除限额的职工教育经费,可以无限期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,不受5年的限制。(每日税讯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