税务处理

税务登记表填表说明一览(附下载件)

来源:多练会计  2017-11-28 14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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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:

  (一)单位名称、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的号码;

  (二)住所、经营地点;

  (三)登记类型;

  (四)核算方式;

  (五)生产经营方式;

  (六)生产经营范围;

  (七)注册资金(资本)、投资总额;

  (八)生产经营期限;

  (九)财务负责人、联系电话;

  (十)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有关事项。

  下载:税务登记表 (适用单位纳税人).doc

  税务登记表

  填表说明

  一、本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、个人合伙企业填用。

  二、从事生产、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,或者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,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,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,办理税务登记。

  三、办理税务登记应出示、提供以下证件资料(所提供资料原件用于税务机关审核,复印件留存税务机关):

  (一)个体登记提供以下资料:

  1.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;

  2.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;

  3.房产证明(产权证、租赁协议)原件及其复印件;如为自有房产,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;如为租赁的场所,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,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。

  (二)个人合伙企业提供以下资料:

  1.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;

  2.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;

  3.房产证明(产权证、租赁协议)原件及其复印件;如为自有房产,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;如为租赁的场所,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,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;

  4.负责人居民身份证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;个体工商户、个人合伙企业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、资料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。

  四、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。完整、真实、准确、按时地填写此表,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

  五、使用碳素或蓝墨水的钢笔填写本表。

  六、本表一式二份(国地税联办税务登记的本表一式三份)。税务机关留存一份,退回纳税人一份。

  七、纳税人在新办或者换发税务登记时应报送房产、土地和车船有关证件,包括:房屋产权证、土地使用证、机动车行使证等证件的复印件。

  八、表中有关栏目的填写说明:

  1.“纳税人名称”栏:指《营业执照》或有关核准执业证书上的“名称”;

  2.“纳税人识别号”栏:为身份证件号码加2位顺序码;

  3.“登记注册类型”栏:即经济类型,按营业执照的内容填写;如为分支机构,按总机构的经济类型填写。